校園.好精神

支援有精神病患的學生

精神病的類別繁多,表徵各有不同,出現的問題亦各異,可包括精神狀態、思維、社交、情緒、行為等方面。有精神病患的學生需要醫護專業人員的診治,他們通常會由精神科醫生診斷,臨床心理學家、精神科護士或醫務社工等跟進。學校的角色是因應這些學生的需要,並配合醫護治療和康復的要求,在校內作出支援。一般來說,教師若懷疑學生有精神健康問題,需要專業評估或諮詢服務,可透過學校的專業人員(例如:社工)與有關學生和家長溝通,並在有需要時,轉介學生接受相關的專業支援服務。

教育局亦為學校提供「學習支援津貼」,以便學校運用額外資源加強照顧這有精神病患的學生在學習、社交、情緒和行為上的需要;學校可運用有關資源舉辦校本培訓,例如訓練教師、家長和學生成為「守門人」,以便提升他們對精神健康/精神病的認識,裝備他們識別和應對需要加強支援的學生。有關「學習支援津貼」的詳情,可參閱教育局通告第6/20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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