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有自殺風險的學生
以學校為本的「三層應急機制」(只適用於中學)
背景
政府透過教育局、醫務衞生局(醫衞局)及社會福利署(社署)的跨部門合作,由2023年12月開始在全港中學實施「三層應急機制」,鼓勵學校、家長和社會各持份者攜手合作,結合校內的跨專業團隊、校外支援網絡和醫療服務,及早識別和支援有較高自殺風險的學生。政府在檢視機制的實施情況及聽取業界的意見後,在《2024年施政報告》宣布延續及優化「三層應急機制」至2025年12月底,強化校內跨專業團隊、校外支援網絡和醫療服務的協作及服務。
主要的優化措施
優化措施由2024年11月1日起開始實施,有關詳情請參閱項目一。主要的優化措施包括:
(i) 第一層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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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學校人員提供更多培訓,加強他們及早識別有較高自殺風險的學生及支援有精神健康需要學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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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家長教育,強化家長在支援有較高風險學生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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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及第三層機制的專責人員會與學校人員及家長保持緊密的溝通,互相配合,照顧有自殺風險學生的精神健康需要,並會在適當時間,把個案轉交第一層機制的校內跨專業團隊跟進支援的工作。
(ii) 第二層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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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校外支援網絡」隊伍協助的學校,無須透過教育局轉介,可以直接聯絡所屬地區的「校外支援網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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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支援網絡」隊伍在了解有自殺風險學生的情況後,在有需要時,會為學生或其家庭配對及轉介其他社區支援服務,讓他們得到適切的校外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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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支援網絡」隊伍會就學生的個案,加強與學校人員緊密溝通,尤其是在提供應急介入服務後轉交學校跨專業團隊跟進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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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參加「醫教社同心協作計劃」(「醫教社」)的公帑資助中學,以及非新發現有較高自殺風險的個案。
(iii) 第三層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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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學校提供清晰的指引,釐清適合考慮轉介至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精神科專科門診服務個案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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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輪候精神科服務期間,可由學校安排接受第一層機制校內支援及第二層機制「校外支援網絡」的服務。
相關資料
項目 | 內容 | 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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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學校為本的「三層應急機制」詳情 |
下載 (PDF 格式) |
2 |
及早識別和支援有自殺風險的學生 |
下載 (PDF 格式) |
3 |
「校外支援網絡」隊伍聯絡名單 |
下載 (PDF 格式) |
4 |
「校外支援網絡」隊伍轉介表格及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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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自殺風險評估及處理參考指引 |
下載 (PDF 格式) |
6 |
轉介學生接受醫院管理局精神科服務校長轉介表格 |
下載 (PDF 格式) |
以學校為本的《三層應急機制》簡介會
日期 | 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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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 |